現如今搬家需求越來越大了,目前網絡上出現了很多的搬家公司來提供給用戶選擇,但恰恰是有了這么多的搬家公司,有的搬家公司從而使用低價搬家,吸引了眾多的搬家用戶選擇,很多搬家用戶對于這種廉價的招牌有著尋常的興趣,也讓很多不知名又或者不正規,不靠譜的搬家公司有機可乘,而正規的搬家公司都有一個自己的搬家收費標準的,下面就來詳細介紹一下,搬家公司是怎么收費的,以及陷阱。
一、如果搬家的房屋在二層以及更高的樓層,那么搬家公司會收取一定的樓層費用,有的沒有電梯樓層費增加20-30一層。長途搬家的話,是由客戶自己承擔運費的。
二、高端家具和大型家電需要額外收費,冰箱,電視機,復印機等,空調需要單獨拆裝和安裝成本。
三、如城市距離相距超過10公里,則每公里加收4-10元,停車位離搬運物品距離超過20米每米加收2元。
四、每個地區都有每個地區的收費標準。一般出車費用為400-450元,由于客戶造成原因使車輛人員空車返回,工作延誤時間按每小時80元或100收取費用。
搬家公司存在以下四大“陷阱”:
一、坐地起價
搬家公司一般是按照一車幾百元不等來收費,但部分搬家公司會在消費者詢問價格時打出“低價牌”,到現場則以“樓層費”“拆裝費”“超重費”“辛苦費”等各種理由要求加價。此外,“一車變兩車”現象普遍。個別搬家公司為收取“加車費”,有的會通過在箱體內設夾層以縮小車內面積,使得一車就能裝下的東西需要兩車或另加小車才能裝下,有的則故意隱瞞車輛限行等規定,從而變相加價。
二、層層轉包
一些搬家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把業務轉包給其他公司或個人,而其他搬家公司會借此坐地起價,使消費者權益受損。
三、粗暴搬運
部分工作人員在搬家過程中將“搬東西”變成“扔東西”,家具和電器遭到損壞的現象十分常見,甚至有順手牽羊的情況。
四、不簽合同,不開發票
大部分消費者在接受搬家服務時,會通過電話口頭約定搬家時間、價格等,并未簽訂正式合同,且搬家公司在收費后不開具發票或收據,導致消費者舉證難、維權難。
所以搬家用戶們要理性消費,不要貪圖小便宜。